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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2016年04月11日 09:36 来源: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  作者: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学校现设有1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5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 103 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 40 个一级硕士学位点, 185 个二级硕士学位点, 1 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 8 个领域)。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 4 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2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 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4 个。

  一、招聘学科专业

 二、招聘类型

  1、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4、陕西师范大学“曲江学者”特聘教授;

  5、其他教授、副教授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千人计划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承诺自被批准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半年内到岗工作,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长期项目不少于9个月,短期项目不少于2个月;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二)青年千人计划

  1、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期。

  (三)长江学者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2、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3、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四)百人计划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能全职到校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

  (五)曲江学者

  1、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

  2、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3、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年龄原则上自然科学类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高不超过55周岁;

  6、聘期五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

  四、支持方式

  (一)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共20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5万元/月(税后);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提供220㎡以上的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220㎡集资住房的房款全部由学校资助,并一次性享受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秘书,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根据需要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费),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便于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的管理机制。

  (二)青年千人计划

  1、生活待遇:

  1)同类高校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2)不低于160平米的校内集资住房,不低于房价40%的购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

  3)协助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4)子女按年龄自动进入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小、附中(西安五大名校之一)。

  2、工作条件:

  1)直接给予固定教职,并聘任正高专业技术岗位;

  2)除中央下拨的科研经费(补助标准100-300万元)外,学校按需提供足额科研启动经费;

  3)足够的办公和科研用房。

  3、其它优惠政策:

  1)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2)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

  3)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

  4)五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三)长江学者

  1、教育部支持方式

  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教育部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提供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提供的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我校支持方式

  1)除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外,特聘教授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其中校内获聘者的校内岗位津贴按就高原则发放),讲座教授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3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为校外调入学校的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60平方米的集资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讲座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配套经费,5年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校内获聘者中已获得其他人才计划科研经费资助的不重复资助)。

  4)为特聘教授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校内获聘者不重复建设),组建学术梯队,配备工作秘书。

  (四)百人计划

  1、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享受陕西省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10万元/年;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 “百人计划”特聘专家提供不低于160 ㎡的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享受总额相当于160 ㎡集资住房当年模拟产权房价60%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5万元,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费)。

  (五)曲江学者

  1、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20万元/人。年薪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平均月薪的80%,其余20%的年薪待5年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0-80万元。

  3、提供科研所需的办公条件,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再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建设费,安排招收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4、为校外获聘者提供不低于120 ㎡的公寓式住房以供租住。聘期满,工作成绩显著,愿意留校工作、且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者,提供160㎡—180㎡的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享受总额相当于当年模拟产权房价60%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5万元;安置配偶工作,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标准另行研究。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陕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高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86-29-85310456 +86-29-85310455

  传 真:+86-29-85310456

  E—Mail:rcb@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