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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亲自顶层设计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刷新“中国速度”

2019年01月10日 0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张蔚然)中国官方9日公布的一组反腐数据引起广泛关注。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3.8万件,处分62.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6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1人。

  在中国加速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际,这份成绩单被认为是国家监委自去年揭牌至今交出的首份反腐答卷。分析人士认为,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顶层设计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这样一种全新反腐机制的潜能正在释放。

  改革刷新“中国速度”

  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到十八届六中全会之后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来推进,从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到十九大后将试点在全国推开,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到国家监委揭牌进入运作,5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展迅速。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监察体制改革创造了很多中国特色的工作模式和语言范式,在关键时点拿出了亮点成果,从整体布局到分步实施全程都逐步到位,刷新了关键领域改革的“中国速度”。

  习近平对监察体制改革亲自作出顶层设计,在中共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中央纪委全会等一系列场合对改革作出部署,发挥了定调定向作用。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说,来自顶层的政治勇气与智慧在改革酝酿、启动和推进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不应割裂看待监察体制改革所发挥的作用。包括司法体制改革在内的重要改革为监察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可谓相辅相成,只有到位的顶层设计才能保证各项改革形成预期合力。

  改革实现“1+1>2”效果

  从京晋浙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到去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收拢五指重拳反腐取得一系列成果,专家认为,改革正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实现“1+1>2”的效果。如习近平所言,“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

  庄德水认为,监察对象范围大大拓展,有利于加强对公职人员监督管理,消除监督盲点。整合原来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实现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同时调查,则有利于实现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的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田坤说,随着相关配套立法立规继续跟进、体制机制运行更趋顺畅、人员实现真正融合、监察官制度真正落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形成的合力还将显现更大优势,激发更好潜在效果。

  在这一过程中,处理好监委与公安、检察部门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人们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出台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在内的30余项法规制度。

  庄德水说,这些法规制度一方面有助于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实现规范有序衔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对监委的监督和制约,从而保证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体现依法治国。

  改革给权力运行“立规矩”

  随着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改革下一步的突破方向在何处?习近平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

  专家认为,为实现这些目标,未来的改革须更加侧重为权力运行“立规矩”。庄德水说,要害是必须立好对“关键少数”行之有效的“规矩”,抓住这一点,等同以点带面抓住全局。

  田坤认为,“立规矩”的对象也应包括纪检监察机关。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已由中央纪委文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体现了律人者必先律己的决心。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把发现的制度漏洞或缺陷以监察建议等形式提供给相关部门,只有让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实更密,才能让公权力真正在轨内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