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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权车“O”牌将终结 曾不罚款不收钱

2013年12月25日 16:41 来源:法制网  作者:

  “O”牌故事

  “O”牌本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在实践中却渐渐演变成特权车牌的象征,在少数地方,违章不罚款、过路不收钱、停车不交费,套牌车也应运而生。“非警非民”的“O”牌已成为百姓诟病的焦点。于是一场取消特权车牌的“战役”在各地打响

  “如果市民们以后发现了湘O牌照车辆在路上行驶,可以随时拨打交警部门电话报警!”

  12月21日,湖南省交警部门通过当地媒体宣布了该省“湘O”车牌面临终结。从当日起,湖南全省1300辆“湘O”车牌车辆绝大多数已换成民用车牌,剩余50多辆将在本周内全部更换完毕。

  今后,违禁上路的“湘O”车辆,将面临扣车、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罚款200元的处罚。

  12月24日上午,法治周末记者分别在此前“湘O”车辆比较集中的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大门口蹲点调查发现,进出省委、省政府大院的车辆已经看不到“湘O”车牌。

  从10年前的“湘O”车牌车辆由免费通行到收费通行,再到10年后将“湘O”车牌全部换成地方民用牌照,湖南的公务车辆号牌改革已彻底“干净利落”。

  “O”牌扩围

  “O”牌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1995年。

  据了解,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80年代,国内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安车辆,那时的公安机关车辆全部是民用号牌,因为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公安车辆比一般民用车多了一张紧急通行证。

  1987年12月,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始启用公安专用号牌,即字样为“GA”开头的号牌,紧随其后的两位数字代表省份,比如北京是GA11开头,河北是GA13开头。

  1995年1月,公安部决定取消“GA”开头的号牌。同年5月23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公安专用车辆号牌换发民用号牌的通知》提出,“(GA号牌)使用、管理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核发范围不断扩大,虽经多次大力整顿但收效甚微,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此反映强烈”。

  为彻底扭转公安号牌使用混乱的问题,公安部决定废止GA号牌,除制式警用车辆外,公安机关在编的其他车辆统一换发使用发牌代号为“O”的专段民用号牌。

  《通知》同时强调,“O”牌的性质是“普通民用号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行政单位在编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中与公安业务有关的部分机动车辆”、“列入公安机关编制序列的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中的业务车辆”。

  从这一年开始,白底蓝字的制式警车和带有各地简称的“O”号段开始启用。

  湖南省正式启用“湘O”号牌是在1996年5月。在启用之初,便超越了公安部《通知》的发放范围,给全省党政机关定编1300多副之后,又三次追加党政机关的“湘O”号牌300副,号段定为“湘O”/01001-01300。但全省公安系统“湘O”号牌没有定编。

  2001年8月,依据各级公安机关警力、警种、工作需要等,公安专段的“湘O”号牌由原来的9800副减为4500副。

  湖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设立“湘O”号牌的初衷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这类车辆在交警部门本来并不享受任何特权。

  “‘湘O’号牌虽是普通民用号牌,但由于其管理和通行中的特殊性,后来慢慢成为了特权牌照。”有知情官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因为“湘O”号牌是湖南公务车辆特殊号牌,在2003年7月1日之前,所有的“湘O”号牌车辆享受在全省范围内免费通行权,不用缴纳过路过桥费。在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点可以在特殊通道通行。而“湘O”号牌的违章由湖南省交警总队处理。

  从限权到停牌

  实际上,湖南摸底发现的情况,在其他省市也同样发生。“O”牌车享受哪些特权?有观察人士将之归结为3点。

  一、违章不罚款。由于“O”牌车属于公安专段民用号牌,与交警同属一个系统,交通警察对“O”牌车通常作为“自家”车辆处理,一概不计违章,这就导致“O”牌车在行驶中经常出现随意逆行、任意掉头、闯红灯等行为。

  上海警方曾经向媒体透露,仅2003年上半年,“沪O”牌照的违章车辆被督察队查实的有282人次。一些执勤的交警面对“沪O”车辆也无可奈何,常常是见到以后,悄悄地别转身子,当作没看见。

  二、过路不交钱。“O”牌车并非所有公路都不交钱,在某些省市区,曾有过“O”牌车过高速公路不交费的规定,目前收费情况仍不一定。但“O”牌车在二级路或某些地方收费的公路上行驶,可以不交钱。

  三、停车不交费。“O”牌车往往以执行公务拒交停车费,即使某些停车场承包,看车人向停车者收取费用时,驾车人拒不交费的情况时有发生,酿成冲突者屡见不鲜。

  此外,套牌车事件屡屡发生。正是由于特权车牌的负面效应,早在多年前,包括湖南在内的省市区就开始了对“O”牌的限权。

  2003年7月,湖南省开始对“湘O”号牌公务车开始了第一次限权。从当年7月1日开始,该省3万台“湘O”号牌车辆包括省领导的车和普通机动车辆一样,经过收费站(点)时,必须排队走普通收费车道,按照规定缴费通行。同时取消交通、水利等系统内部所有免费通行证,任何个人证件均不能作为免缴通行费的凭证。

  2009年12月,湖南对“湘O”号牌公务车开始了第二次改革,即全省公安机关停止使用公安“湘O”专段号牌。之前,该省使用的公安“湘O”专段号牌共计3824副,涉及14个市州129个县市区。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对停用的3824台公安“湘O”专段号牌车辆,对符合申办警车牌照条件的要及时申领、换发警牌;对换发民用牌照的,要完全社会化、平民化。

  考虑到“湘O”号牌成为特权号牌,由此衍生的各类违规违法现象,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和谐干群关系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湖南省今年决定参照其他省市做法,推出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