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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迁入

2016年10月28日 15:38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李芳)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出台了《泉州市公安机关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试行)》,以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工作为落户依据,全面放开迁移限制,在泉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户口均可迁入泉州市,不受是否实际居住限制。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杨奕锋介绍说,此次新规的创新点颇多,将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或子女)名下的住房,以及连续租住2年以上(含2年)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私房,纳入合法稳定住所;取消单位集体户落户需出具无房证明的限制;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可自由选择一处落户。

  数据显示,从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泉州市共迁入195331人,其中购房迁入和投靠亲属数量居多,有1281名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申请常住户口,成了“新泉州人”。